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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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的好,
会员897027:好评
服务有待加强…………
会员8194:好评
非常的差劲,客房服务什么都没有。房间连瓶水都没有。还放个冰箱。打电话给服务员,这个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办法解释。我花钱买总可以吧还是没有。入住的时候一点专业素养都没有,懒散,做没做像站没站像。什么样的服务员都招,醉了。反正就是太差劲。连瓶矿泉水都没有办法提供的酒店我真的是第一次遇见。我都是服了。真不知道这家酒店是咋么管理的,看了网评,有一个说只提供一次矿泉水可是我连个瓶子都没见,我花钱买都买不到。渴死人的酒店子住个毛线。